第十三届东北法治论坛召开
第十三届东北法治论坛8月8日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召开。本届论坛以“优化营商法治环境,助力东北振兴发展”为主题,围绕东北区域营商法治环境建设等问题进行研讨。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、副会长王其江出席并讲话,辽宁省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李文章出席并致词。
东北法治论坛是中国法学会指导的全国七大区域论坛之一,由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内蒙古三省一区共同主办,是东北三省一区交流法学研究成果、引领和繁荣区域法学研究事业的重要平台,在推动区域法治建设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论坛指出,近年来,东北各省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改善,出台了一系列制度举措,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,东北地区营商环境有了很大改善,但对比长三角、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,仍有一定差距。论坛强调,开展营商法治环境理论研究是当前各级法学会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。要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绝对领导,充分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,紧密结合区域发展、地方法治建设实践,把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事业真正建设成为党的政治工程、群众的民心工程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助力工程。
本届论坛共征集论文1235篇,经推荐、初评和终评确定获奖论文212篇,为东北振兴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。
吉林、黑龙江、内蒙古三省区代表,辽宁省及各市法学会负责人及获奖作者代表等120余人参加论坛。(记者 韩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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